第四章

千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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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机关吗?”茵雅看得皱眉,若是被那些铁针勾住,还能不扯下一片皮肉、鲜血淋漓?

    “再等等。”坜熙领着大家,朝附近一棵大树下走去,等待负重的士兵往回跑。“王爷,您真的要浪费时间训练他们打篮球吗?”公孙毅问。此事搁在他心头好几日了,一直想找机会问。

    篮球?茵雅没听过这东西,但自小到大的教养,教养出她的习惯——男人说话,女子不得插嘴,因此即使满腹疑问,她也没出声。

    坜熙注意到她的表情,他向身后的侍卫使眼色,有人出列,将一颗用牛皮做成的球,交给他。

    他在地上拍几下,虽然弹性不怎样,但以这时代的技术能做成这样,他已经感到相当满意。

    坜熙把球放在茵雅手上,任由她捏捏转转、彻底研究,可看过半天她还是弄不懂,这颗球与练军有何关系。

    坜熙把球接回来,在空中抛丢几下,向大家简单解释篮球的玩法和规则。

    “我打算在他们当中选出几十个人组成队伍,每逢初一、十五,就在京城举办比赛。”

    “做这种事,于练兵何益?”文俱翔蹙眉问。

    虽然他心底不赞成,却也不一口气反对,这段日子以来,坜熙的点子往往推陈出新,让人不得不佩服。

    “我不单要让他们打球比赛,还要建场地,让百姓可以进场臂看,每个进场臂赛的人,得先付两百文。”

    他暂停,等待文师父和公孙毅齐声反对,可他们不上当,多次经验已经让他们学乖,硬要等坜熙把话说完整,再下结论。

    “王爷这么做,定有其深意。”公孙毅谄媚两句。

    坜熙转头望望两人,不上当?好吧,谜底揭晓。

    “没错。首先,篮球是种强身健体的运动,倘若能够推广到民间,让所有百姓跟着运动,自然可以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第二:举办球赛可以赚到很多、多到让人难以想象的银子。”他想起麦克乔登,想起欧肥,想起那一堆赚钱赚到爆的球星:心痒难耐。

    “能有多少,不就是一人两百文的入场费?”茵雅不懂生意,可这点蝇头小利,她不认为坜熙会看在眼底。

    “不只入场费,倘若篮球这个运动推广成功,风靡了全国百姓,那么能卖的,除了入场费,还有周边商品。”

    “周边商品是什么?”茵雅越听越见兴味。

    “我们可以大量生产球员身上穿的衣服、鞋子,擦汗帕子和皮球,让百姓购买,这是第一笔生意,在几场比赛后,自然而然会出现几个篮球英雄,比方得分多的、跑得快的、跳得高的,不管是哪一种,他们都会变成百姓心目中的英雄,这时候,就可以出版篮球英雄榜,介绍这些英雄的生活、收入、练球情况等等,这是第二笔生意;第三笔生意,将这些篮球明星的画像,绘在纸扇上、缝在头巾上、印在书册上卖钱。”他还没提在场边卖大声公、零食和纪念商品,没提塑造出来的偶像可以帮许多的商品代言,篮球不只是篮球,还是个赚大钱的行业。

    “说来说去,你想要的还是赚大钱?”

    文俱翔的眉头更紧了,身为皇子,脑子里想的应该是国家大业,怎么老是在银子上头兜圈圈,坜熙越来越像三皇子惠熙了,再接下去,会不会也搞出一间卖袋子的饱学斋?

    “这么讲也没错,不过容我向师父禀明,那些银子不但可以让我们赚饱荷包,养活干人军队,还可以增加朝廷税收,并且带动民间的制造业。”

    “制造业?”

    “没错,做衣服的、做鞋的、做球的、做帕子的越多的百姓投入这些工作,不但可以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另一方面,当这些百姓荷包满了,就会舍得买东西、舍得花费。”

    “他们上餐馆,开餐馆的就会赚钱,他们买马,马市就会活络,他们买布做新衣,养蚕的、织布的、绣花的、开布庄的就会因此生意兴隆、收入更丰硕,慢慢地,带动大燕的经济繁荣。”洋洋洒洒说了一大篇,他顿了下,笑着望向半信半疑的雅雅。

    “不过是一颗球?”茵雅说。

    “不相信吗?给我一点时间,让我证明给你看。”

    时间他们之间还剩多少时间?茵雅敛起笑容,与谨言互视一眼。

    坜熙紧接着对文师父说:“当然,最重要的还有一点。掩人耳目!”

    果然,听见这个,他们立刻满意点头。

    掩人耳目,是目前他们迫切需要做的事,几次对峙后,皇后与壅熙已不如之前那段日子般,无视于坜熙。

    近日,他们又开始动作频频,尽管他们并没把这个千人军队放在眼底,但坜熙与众不同的训练法,迟早会传出去,届时,他们很可能猜出这支军队的真正用途。

    目前大燕的军队有一半在陆明卫之子,陆因政、陆因启手中,另一半则掌握在韦氏手里。

    可是陆家人所领之军队,皆驻守边境,而韦氏留在京城附近的军队,还有十余万左右,倘若京城发生大事,不管消息再灵通,远水救不了近火,陆家军的速度绝对赢不了韦家军。

    坜熙虽然已经在暗地里安插人手进入军营,待韦氏造反日,取下韦氏众将军的项上人头,但安排时日尚短,他所布置的人,在军中还只是小角色,若有状况,怕无法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控全局。

    届时,他手上这千员小兵就得扮演重要角色了。

    在此之前,绝对不能让他们的任务曝光,因此让皇后他们以为坜熙训练军兵的目的,是为了发大财,不失为一种掩人耳目的好方法,文俱翔还想向坜熙追问细节时,坜熙目光一闪,转身望向远力。

    “看,他们回来了!”

    坜熙手指向东边,已经有负重的士兵跑回原地,他们拆下身上的沙袋,训练有素地奔到天堂路前方,脱掉上衣,露出精壮的上半身,一声呼喝,重重趴在石头上面,接下来是翻滚、翻滚不断翻滚,他们的动作看得大家忍不住皱起眉头。

    雅雅下意识握紧坜熙手心,颤声问:“他们不痛吗?”

    “很痛。”

    “干么没事让士兵挨疼?”这根本不是训练,而是虐待人,那些士兵的爹娘看见自己的儿子被人这般整法,能不心痛?

    “这种训练可以增加士兵的耐痛度,在出现状况时,不会因为疼痛而乱了思绪,做出错误判断。”

    “从一开始的青蛙跳到负重跑,每种项目的训练都有其目的,青蛙跳可以在最短的时间里,增强他们下半身的力气;背着沙袋跑,可训练他们的肌肉耐力,他们在来回跑的这一路上,有平地、有起伏的坡地也有洼地,除体力训练外,还能够让他们在面对各种不同状况时,迅速分析出最有利于自己的应对方式。”

    听到这里,公孙毅总算明白了,明白王爷口中独立作业的杀人机器是怎么回事。

    不久,有人经过天堂路,爬上斜置的木板,再从木板的最高处往下奋力一跳、在沙地上滚圈,降低往下跳所带来的冲击力,接下来爬竿、匍匐前进

    第一批人到达终点后,迅速从腰间拿出小册子和削尖了的墨条,开始依序记录自己队里回到终点的人名。

    除了在登记人名的小队长,回到终点的士兵,无不累得仰躺在地上喘息。

    “为什么先跑回来的那些都是队长?”谨言难得地提出问题。

    “你倒因为果了,应该说,能够第一个跑回来的,才能够当队长。”所以若是有队长在训练中连续三次拿第二的话,便会有新的小队长产生。

    小队长的月俸比小兵整整多出二两银子,如此做法,可以激发队上士兵潜能,让他们以超越队长为目的而努力。

    坜熙深信,这世界上没有人是因为想牺牲性命、或者为“爱国家”那种空泛口号而当兵的,多数人当兵,是为了糊口、为了让自己的家人不遭饥饿,因此坜熙坚持,他的一千名士兵虽然受训辛苦,但待遇得比别人的兵好,还得吃好、穿好、睡好,并且只要肯努力,人人都有升迁机会。

    “你觉得怎样?”坜熙望向茵雅,像个急欲等待夸奖的小男孩。

    茵雅柔柔一笑,回答:“他们这样辛苦,应该给他们合理的对待。”

    “自然,他们的俸禄是别营的两倍,能当上队长的更不用说了,最近消息传出去,听说有不少人想加入我们。”

    “那就好。”

    扮哥们常说,最愚蠢的将军才会苛待士兵,曾有过两回,朝廷里的饷银来不及拨下,驻守在燕金边境的因政哥哥写家书,望父亲能在朝中想办法,当时朝廷实在拿不出银子,父亲只好变卖家产,为士兵们筹得军饷。

    那次事件让哥哥赢得军心,也让几万名大军对陆家死心塌地,他们信任陆家,相信在哥哥的带领下,定有光明前途。

    “这边看完了,带你去另一个地方。”

    他又拉起雅雅的手,全然不介意身后侍卫和其他士兵的眼光,龙坜熙有断袖之癖尽量传吧。“什么地方?”“篮球场!”

    这是个刺激的一天,在军队训练告一段落后,坜熙放下身分,坐在士兵当中和大家一起用餐,三菜一汤,满满的肉盛在钵盆里,几乎要溢出来。

    他大声吆喝,鼓励了众人,也给大家画饼,让所有人对他充满信心。

    士兵们呼喊着,要跟着坜熙出生入死,坜熙则笑着回答:“我不要你们入死,你们每一条命都是最重要的,你们得活,每个人都给我活成老妖精,这是军令。”

    他说完,引来一阵狂笑鼓掌,他收拢人心的能力,比谁都强。

    午后休息一个时辰,千人军队分两批,一半做篮球训练,一半带到山林里,学习攀爬和突袭。

    没人可以想象他将会把这支千人军队变成怎样的队伍,但大家都存着高度期望,茵雅相信,坜熙会成功,不管是在练兵这件事情上头,抑或是成为九五至尊。

    回程,茵雅累得在马车上睡着,到家了,坜熙抱她下车、抱她进屋,为她净脸换衣服。

    这个晚上,他没有回王府,他看着她的脸,直到入睡,梦里,他们回到二十一世纪,他们去帛琉潜水、去威尼斯坐燕尾船,他们到101、到雪梨塔、到艾菲尔铁塔,也攀上高高的金字塔,他们在最高处向天底下的人宣布:坜熙爱雅雅、慕华爱雅雅

    第二十一章偷天换日

    寝宫内,鎏金香炉散发着淡淡的龙涎香,明黄色的布幔因窗外吹进来的风,微微摇摆,今日皇帝没招宫嫔侍寝,他还在批阅百官们呈上的奏折,他是个勤政的好皇帝。

    一个身穿粉色宫装、纤细娇小的宫女走进寝宫,皇帝连头都没抬一下,他知道来人是谁,那是侍奉自己多年的宫女眉儿。

    “皇上,御膳房呈上银耳羹。”在皇帝放下毛笔时,女子深黑色的双眸里闪过一丝凌厉,这是她第二十七次为皇帝送上消夜,并且她不认为自己还需要再送太多次的消夜。

    “嗯。”皇帝抬起头时,她迅速隐去眼底异光,垂下眼睑,换上柔和的表情。

    放下手上的笔,皇上端过消夜,一口一口慢慢品尝,身旁的眉儿戒慎地审砚着他的表情,直到他放下空碗,她朝皇上嫣然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