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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月份西玛丽尔第一个发售日之前,也就是在木槿社和GAINAX双方会谈结束大约一周之后,G社那边终于传来了消息,他们接受了宫原静的第二个方案。
虽然这不出宫原静的意料,但是这件事以一个最好的结果尘埃落定,足够让他感到欣喜万分。
根据双方的协议,木槿社共计出资4.5亿日元,取得EVA电视动画的30%的收益、分割到包括周边收益在内的EVA整体版权的30%,同时取得EVA全部的漫画版权。
这笔资金木槿社分四次向G社支付,第一笔金额不得低于一亿日元且必须在七月份到账,同时如果木槿社无力支付后续资金,那么双方之前的版权协议作废,木槿社仅能以出资额度分享到EVA电视动画销售所带来的收益,如果这个额度低于30%,那么收益比例按现实出资比例计算,如果高于30%,那么至高木槿社的收益比例也就只有30%。
也就是说,后面这一条协议说明了在EVA电视动画项目进行中,木槿社如果无法足额支付4.5亿日元的情况下的处理办法,比如木槿社仅仅拿出了两亿资金,那么他们最终只能够分享到电视动画收益的25%,而如果木槿社的出资额在4亿的话,那么他们也仅能分享到收益的30%而不是50%,同时这两种情况下木槿社都也无法再取得EVA的版权。
归根结底,G社对于木槿社这间小出版社的出资能力并没有足够的信任。
从明面上看,双方的协议对于木槿社而言是很吃亏的,但是这个协议签署了以后,木槿社就取得了EVA整体版权的30%外加全部的漫画版权,这就意味着以后关于EVA的一切企划G社都无法绕过木槿社,有钱大家一起赚,要是到时候G社想要抛开木槿社,那么对不起,要玩你得带上我,不然大家就一起没得玩。
放弃了电视动画收益的30%,取得了EVA整体版权的30%,不要说G社无法理解这种做法,就连久保芳志也不知道宫原静为什么要这么做。
只有宫原静自己知道这种做法的意义所在。
以仅仅4.5亿日元的代价,在总体价值30亿美元、合3000亿日元的大蛋糕上狠狠地切下了三分之一,这一刀切的可是又很有准。
虽然这三十亿是EVA往后二十年的总体收益,但是分担到每一年中,木槿社的得利依然很可观。
G社确定接受了木槿社的条件和资金之后,很快的就派人来到了木槿社签订正式的合约。
这次来到木槿社的依然有武田康广,不过跟他同行的却不是庵野秀明了,而是G社的社长山贺博之。
山贺博之是在两年前就任G社的社长的,他同时也是G社的第二任社长,而且他的上位是带有典型的日()本特色的“下克上”
色彩的。
这里不能不提及G社的初代社长冈田斗司夫。
冈田斗司夫是G社成立时的四元老之一,同时从G社成立到1992年,他一直担任社长职务,而他本人也具有广泛的知名度,盖因其首先提出了御宅族的定义而被称为“御宅领导人”
和“御宅教主”
。
然而到了1992年,由于冈田斗司夫在经济方面和公司方向性方面与山贺博之和庵野秀明发生了严重分歧,于是后两人在社长冈田斗司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社内所有的权利全部在暗地里转到了副社长山贺博之的手下。
于是,冈田斗司夫在包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G社扫地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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