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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欢喜对这衣服没有什么印象,只是依稀记得是件很薄很薄的外套,轻飘飘的,也就只有这个适合了。
外套有了,常欢喜却是绝对好像还少了点什么,大概是一个能够搭配着衣服的包包吧。
但她没有。
常欢喜看了一眼挂在衣柜旁边的包包,一个背包款式的,一个挎包款式的,她都比较少用的。
平时上班只是拿着化妆包和揣上手机钥匙钱包便出门了,哪用得上这些。
常欢喜将挎包拿了下来,把手机钥匙钱包放了进去,顺便拍了拍包上的灰尘,看得见的灰尘。
可算是勉强可以出门了,常欢喜这才看清楚手中的防晒衣,也是白色的,还有长长的袖子。
常欢喜连忙将防晒衣披上,带上挎包,就差一对鞋子了。
这就是她不喜欢打扮的缘故吧。
少了任何一样都总觉得对爱美这样的大事缺少了份诚意。
她做了那么多年的化妆师,对美的追求也是做到了极致,从眼妆到头饰,每一样都极力做到最好。
新娘子就该漂漂亮亮的,成为全场的焦点。
但今天不是她的大喜日子。
常欢喜握住了自己的手,可不能在自己脸上再动手脚了。
这样也可以的。
但常欢喜还是忍不住挑了一对银色的秋鞋,不会很亮眼,搭配着衣服也合适。
至于这张脸,就这样吧,不用化妆也能出门见人的。
“要是再化点妆就好了。”
厉海芬有些惋惜。
看吧,就说她的女儿长得不差。
这算不算职业病呢?
就好像做厨师的回到家里都不喜欢做菜。
可是,她看到常欢喜的同事可都是每天都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就常欢喜一个人是另类的。
“化妆有什么好的,就算化妆之后美若天仙,那也不是她的真实面目,难道你想让女儿带着面具做人吗?
这偶尔化一下妆是情趣,要是天天都以假面目示人是病,得治。”
常安义正词严地替常欢喜辩驳。
“有病的人是你,大男人主义,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你不懂,你靠边站吧。”
厉海芬听了不禁嗤之以鼻。
“女儿出门了。”
常安不想和厉海芬在这个问题上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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