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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区区三天,林凤举就粉碎了华府阖府上下所有适龄未婚侍女的幻想,无他,此人太难伺候了。
从水温到熏香,从菜的火候味道到米的品种,再到他日常起居用度,即便是夜壶的壶口弯曲度都挑剔到了骨头里。
“换掉。”
“拿下去。”
“不行。”
这是先前挤破头抢着去服侍林凤举的侍女们如今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可惜已经上了贼船,就算叫苦不迭,只要华庭没发话,她们就得忍下去。
传言到了华妩那里,后者不过闲适地揉了揉怀中哈巴狗的毛,一副兴致盎然地模样,“继续。”
侍女苦着脸退了下去。
继续?再继续下去她们统统都得夭寿三年!
林凤举确实是在有意刁难,但真正的苦主还在后面。
那天龙轩亲自去青岩山请林凤举,先是被他的年轻狠狠的惊了惊,下意识就对他的身份产生了怀疑。
他至今都还记得林凤举眯起眼看他的眼神,那种刻薄简直是令人一见难忘。
“你就是见死不救林凤举?”
随后,林凤举对他说了一句话。
“你以为在我面前找死,阎王就会勉为其难收了你?”
龙轩顿时被噎的倒退三步,做不得声。
毒舌,小心眼,这是龙轩对他的第一印象,以至于在和华庭密报时下意识就评价偏颇了一些,甚至于在后来林凤举和华庭会面时腹诽不已。
谁知道这人耳朵长在别人肚子里,虽然华庭依旧是按照应有的待遇对林凤举礼如上宾,可惜后者偏偏盯上了龙轩。
一想起此事龙轩就忍不住泪流满面,我不就是说错了一句话么……华府那么多间房,为什么你一定要和我住在一起?
没错,林凤举非但定居在了华府,还指定要和龙轩住在一处。
龙轩咬着被面让出了上房,嘤嘤哭泣着奔去找华庭投诉,被他一句话顶了回来。
“阿妩既然要他,你就让着一点,他总不可能在华府住上一辈子。”
是,林凤举是不可能在华府住上一辈子,但是他怎么能跟华庭说自从林凤举住进来之后他连每天早上小龙轩起立问好都再见不到,更别说去找卿欢楼那些温柔娇软的小美人了。
诸位看官,你们没有想错,龙轩成功的痿了。
但凡是男人,对于这方面的能力都有着极为偏执的自尊心,龙轩先是觉得天塌了,但依旧不死心。
而后当他四处寻觅偏方依旧未果时,只得悲愤地承认。
所谓见死不救,的确还是有他的本钱的。
当林凤举终于和华妩见面时,龙轩简直是载歌载舞,就差亲自将人打包洗净送上华妩的床,啊不,送到华妩面前。
林凤举似笑非笑看了他一眼,“哪怕我不在,药也会一样起作用。”
他真的只是对林凤举腹诽过几句,龙轩的手僵在了半空中,眼泪在肚子里哗哗的流,他不是没本事对付林凤举,但架不住人家现在是座上宾,比他的地位高多了。
人间最怕是失宠,龙轩忧郁地目送林凤举远去。
“林公子,这边请。”
美貌的侍女在前面引路,目光却止也止不住的往林凤举身上飘过去。
虽然林凤举已经恶名鹊起,但耐不住此人实在有一副好皮囊。
修长俊美的男子,黑发在背后松松拢成一束,冰白色的长衫,略下抿的薄唇,怀春少女们最爱的薄情男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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