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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天边飞来一群夜莺,扑棱着翅膀落在窗外的树梢上,鸣吟不停。
卧房中。
叶晨沙洗漱一番,顿觉神清气爽。
阿秀阿月服侍他换上锦色长衫,眨眼过后,一位风度翩翩的俊俏少年出现在铜镜中。
“公子,您这一打扮,阿月差点认不出你来。
你现在的模样,真好看!”
阿月帮叶晨沙系上最后一道纽扣,出声夸赞道。
“是么?”
看着铜镜中的自己,叶晨沙也发现自己的气色变的红润,脸上的皮肤如同婴儿般白皙。
“可能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吧!
近日来有你们两位美侍陪伴,我可以赏风赏月赏美女,那叫一个轻松自在,以致心情大好,模样也随大好的心情变俊俏了!”
叶晨沙不愧有着状元郎的名头,润物无声中将两位美侍夸的羞红了脸颊。
“才不是呢!
阿秀这几日服侍公子左右,也没见公子正眼瞧过女婢一眼,反倒见公子翻看古书,上面画着药草与荒兽。
阿秀猜测,公子一定是阅览书籍有所心得,所以今日身心愉悦,出言调笑我们吧!”
阿秀扑哧一笑,那笑声如同窗外的夜莺般好听。
“呃,原来公子是在调笑奴婢啊!
唉,害得阿月差点当真,以为公子很在意阿月呢!”
阿月调皮的吐了吐舌头,一脸可爱。
“你们两个!”
叶晨沙无奈的摇摇头,通过这几天的接触,他发现阿秀聪慧儒雅,阿月活泼可爱,两位美侍身上都有股吸引人的气质,会让人感到亲切。
不禁意间,叶晨沙与她俩打成一片,平日里相处的很融洽。
可缺点是,自从与她俩变的熟络以后,这两个小妮子有时候也会给他出点难题,就像现在自己只是随口夸了他们两句,她们就面露哀怨的神情。
若被别人看到,还以为自己平日里对她俩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呢!
就在这时,门外风风火火的闯进一个人来。
只见他身材偏瘦,五官端正,尤其是那双修长的手,白净中透着一股出尘气质。
按理说,这应该是一双贵族女子的手。
可偏偏,这双手的主人却是个男的。
他的名字,就做轩弑。
只见轩弑走到叶晨沙身前,轻声道:“公子,马车已准备妥当,可以随时出发去往炼器堂。”
他所说的炼器堂,正是天宝老人今日邀请叶晨沙,帮忙炼制法器的地方。
闻听此言,叶晨沙与阿秀阿月道别,随即在轩弑的指引下,走出府外,登上宽敞的马车。
两位美侍并肩站在府门前,望着马车越走越远,心中都在期盼着公子今夜可以马到功成!
寂夜,路边偶尔传来更夫的敲锣声,也听到秋蝉的鸣叫。
当叶晨沙赶到炼器堂的时候,面前的景象让他感到一阵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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