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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男木讷地点点头,算是给了她一个肯定的回答。
“怪不得小哥哥下的面条这般好吃,原来是熟能生巧呀。”
离歌捧着碗,弯着眼睛,一片真心赤诚的样子,毫无保留地夸起面具男来。
面具男点了点她手里的碗,朝她做了一个吃饭的动作。
离歌扯下嘴角,皮笑肉不笑,连忙应着:“吃吃吃,马上吃。”
就这样,离歌在面具男的注视中浅尝了一口汤,砸下嘴,吞下,又接着尝了一大口,再砸下嘴,又吞下。
离歌干笑着说:“好喝,好喝。”
相比昨日那个盐水汤,今日的的白开水汤确实是好喝多了。
得到了表扬的面具男手有些不自在地抓了抓衣服,低下了头,没有在盯着离歌看。
离歌见状,心想,机会来了。
她仰起头,灌了好大一口汤,像是突然被一根面条给噎住了一样,猛地一咳嗽,一大口的汤水全部喷在面具男脸上,而碗里的面条因为身子剧烈抖动了一下,一个不小心,皆数洒在了面具男黑色的衣服上,有几根面条和葱花还歪歪扭扭地挂在上面,衣服、地面一片狼藉。
面具男愣住了。
离歌捂着胸口咳了好久,鼻涕眼泪都快咳出来了,半响,她才顺过气来。
一看到面具男的狼狈样,她立马手忙脚乱起来,扑上去想给他清理下衣服:“对不起,对不起,咳咳咳,我不是故意的,真不是故意了,小哥哥,你赶紧把衣服脱下,我帮你洗干净好不?”
说完,离歌做势要扒下面具男的衣服,手还未碰到他,就被他躲开了。
面具男低头,迅速将挂在衣服上的面条与葱花拍落下去,接着蹲下身子,欲将地下的碎碗片仔细收拾干净,却被离歌拉住了。
“我来我来,碗是我打碎的,应该我来收拾干净才对。”
离歌蹲下身子,低着头,边捡着碎碗片,边自责地说:“看我,真是笨死了,连个碗都拿不住,不仅浪费小哥哥的一片心意,还将小哥哥的衣给弄脏了,就该罚我不能吃晚饭,你说该不该?”
离歌将托盘递给面具男,愤愤不平地说着,感觉自己真的是罪大恶极似的。
看了她好久,面具男才接过托盘,转身之时,像是突然想到什么,将手里的东西放下,绕到角落的书桌旁,拿起笔,在铺好的纸上龙飞凤舞着。
很快,笔停,面具男这下是真的头也不回地走了,只是,他竟然没有将门上锁。
就不怕我逃走吗?
离歌蹑手蹑脚想走到门在看看,头一转,看到面具男留下的笔墨。
好奇心使然,离歌在逃跑之前想瞄瞄那纸上的内容。
绕到桌边,离歌眼前一亮,纸上的内容倒没看清楚,就被面具男的字给惊艳到了。
一个男子竟写了一手极其清丽的簪花小楷,美而不藻,华而不丽,刚柔相济,行云缥缈,看的出,这字迹的主人是长时间下了功夫的。
都说字如其人,面具男的字与他的人简直相差十万八千里,这字,怎么瞧都像是女子写的。
难道说面具男其实就是女儿身?可是又为何做男子打扮,女子与女子相处不是更方便自然些吗?而且,她既然想隐藏身份,为何在此刻故意在她面前留下字迹,暴露身份。
离歌连连感叹,心中思绪万千,怎么想都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着才将注意力放到留言的内容上。
听我一句劝,别乱跑,外面危险,看完请将留言纸烧掉。
记住,千万别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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