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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第2页)

这位大人物的模样和他留世的照片相去甚远,朗坤又没见过他本人,一时没认出来倒也不奇怪。

只是......为什么说鬼族要将人留下来不让投胎才算合理?

他的疑问,霍刑很快就给出了解答。

鬼族的壮大是需要人类的灵魂来献祭的,没有人类的死亡就没有鬼族的壮大,鬼族史上的几次盛世,都和人类历史上的数次战火纷飞紧密相连。

近几十年来,和平年代使得鬼族变成一潭波澜不兴的死水,再无盛世可创,再无贤人可举,所以好不容易碰上一位人中翘楚身魂分离,鬼族怎能不千方百计将人留下来?

也不怪朗坤对此不了解,当年魔域尚未覆灭之时,他常年生活在魔域,偶尔才会陪霍刑去人界走一走,也是时间极短不足为道,是以除了魔族,他对人类也不甚了解,更何况妖族和鬼族了。

与此二族有关的事情,朗坤也只是在书上看过,或是听前魔尊谈起过一些罢了。

“看看我,这都落伍成什么样了,你说的这些我都不知道,真是......”

朗坤笑着摇头,心想是该补补课了。

他这幅模样,让霍刑又想起了两人生生分开的日子,他以为朗坤在自责,便道:“不知道又怎么的,鬼族的事情本来就归玄青和若贤管,我们帮衬一下就行,不了解也无伤大雅。

再说了,在我眼里看来,你已经做得很好,何必给自己太多压力,我们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你不懂。”

朗坤摇摇头,“不过你说得对,尽全力而为,不给自己太多压力,我是魔尊嘛,没什么办不到的。”

“嗯,这就对了。”

两人窃窃私语,台上的万里江恨不得下来提醒两人认真听,但好在他们并没有走神太久,很快就将注意力放回到讲台上。

鬼族长老生前就身份极为显赫,死后更是被鬼族奉为百年难遇的鬼才,但不论何种身份,他都保持着惯有的认真态度在做事,丝毫不见浮夸,就好像他现在说的这番动员的话语,没有华丽的辞藻修饰,却比谁都激励人心,之前那些上台讲话的领导们和他一比,高下立现。

朗坤不由的感叹,真是个难得一遇的将才,这样的人若愿意堕入魔族,他也是乐于接受的。

霍刑听了这番话,顿时表情就委屈了起来。

“怎么了吗?我哪里说错了?”

朗坤问。

“......你这么说,让我觉得你是在嫌弃我。”

“嫌弃你?”

朗坤还是没明白发生了什么。

“我也是人才好不好,你老公我那么帅又那么聪明,还身强体壮一夜七次,为什么我入魔了你就不开心呢!

?宝宝不高兴,宝宝有小脾气了!”

朗坤:“......”

真是懒得理这个间歇性发作的神经病,朗坤连一个白眼都懒得甩,直接重新把注意力投给了鬼族长老。

霍刑:“......”

霍宝宝心里小情绪的火焰顿时蹭蹭蹭窜了起来,宝宝有小情绪,但是宝宝憋着不说,宝宝等鬼市结束后一起找媳妇算总账,哼哼!

谁都不知道霍刑心里傲娇的小人做了这样的决定,否则非得人道毁灭了这个傲娇小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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