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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婧彻底清醒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窗外阳光明媚,透过纱窗将室内照的一片明亮。
身上依旧是昨晚的衣服,她纠结的扯了扯衣摆,起身将衣服穿全整理好走出去,双脚还有些发软,倒也不至于不能行动。
“醒了?”
陈锐照常坐在客厅,这时放下手边的工作走过来,歪头看她,“今天觉得怎么样?”
她点头,“好多了!”
只是长发乱糟糟的,衬着蜡黄的脸色很是不好看。
在桌子旁坐下,陈锐去厨房给她端来了温着的青菜粥,盖子掀开后是扑鼻的清香。
冯婧吃了口,味道居然还不错,清清淡淡,咸度适中,她已经很长时间没进过食,很快一碗就下去了。
“还要吗?”
陈锐坐在她对面问了声。
“够了。”
冯婧拿着调羹在碗底画圈,“你还会做这个?”
“又不是很难的东西。”
他把碗接过拿去厨房清洗,再出来时说道:“在你眼中我好像应该是那种锦衣玉食不懂柴米油盐的公子哥。”
“公子哥这三字我很认同。”
冯婧从旁边捞了个靠枕放到身后,调整了下坐姿,“不过你是个懂生活的公子哥。”
有钱人家的大少爷本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主,陈锐算是个意外。
她低了低头,随即挑眉,“你怎么不穿鞋?”
男人特有的大脚光裸的踩在地板上,皮肤很白,指甲干净,看着居然也透着股秀气。
“坏了。”
他指了指门口,“不能穿了。”
冯婧转头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那双廉价的家居拖鞋已经脱胶,边沿是灰白的尘土。
“你……”
她重新看向陈锐,眼中有着惊讶,“去医院穿的是拖鞋?”
他点了点头,冯婧又道:“你回家走了多久?”
“一个半小时吧!”
他不确定的说,随即抚着下巴看冯婧,眼中带着笑意,“怎么?感动了?”
一个男人大晚上背着自己走了一个半小时才回到家,不管中间理由是什么,出于人道也好,情况无奈也好,他总归是那样做了,所以冯婧确实是感动的。
“嗯。”
她应了声,坦然的说:“辛苦你了。”
走这么久,她再轻也是个成年人,这么背着总归是有压力的,而且还不小。
他无所谓的摇了摇头,清俊的双眸带着说不出的玩味,随后说了句稍显突兀的话,“女人往往感动的时候最容易冲动。”
冯婧沉默几秒,“你变得爱开玩笑了。”
顿了顿,又道:“你指以身相许吗?”
“也不一定。”
“看上你?”
“也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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