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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高嵩打传呼,告诉他我的行程。
他回呼我:每天早晚必须想我一次,你要不想我,我就使劲想你,想死你算了。
我笑着把他的这条信息抄在日记本里。
我没记日记的习惯,这本子记得全是每天他呼我的留言,有笑话,有甜言蜜语,有耍流氓的,有装委屈的。
我没事儿时翻来看看,总能傻笑半天。
刚到华盛顿,晓迪便追了过来,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跟孙逸这么熟,勾肩搭背,一副哥俩好的德行。
他管孙逸叫小奥,我追问原因,他笑得很找欠抽:“这样我俩能搞个组合叫迪奥。”
知道他和人搞了个乐队,只是这名儿实在是太那个,我摇摇头:“Dior?你可真是俗啊。”
他一笑:“嘿嘿,我能这么没水准吗?这个要连起来读,读的快点,来跟哥哥读啊,D──i──ao……”
我傻乎乎地跟着读,还读了两边,才惊觉被骗,这个色狼,这个流氓,真是贱人贱智。
有晓迪陪着,我的心情放松了许多。
跟孙叔叔和孙逸的关系也迅速拉近,其实孙叔叔对我很好,只是总感觉隔了一层膜。
这点我能理解,毕竟我身上流着一半我爹的血。
孙逸倒真把我当妹妹,把我往天上宠。
他在音乐学院管弦系学小提琴,有一双很美的手,我经常看看他的手,再看看自己的鸡爪子,为啥一个妈生的差别就那么大呢?
闹不明白的事还有许多,比如孙逸怎么对晓迪也那么好,难道晓迪是我妈过继给舅舅的儿子?
这也太乱了点吧。
我们三个半大的孩子在家长的带领下到处玩,到处逛。
每到新的景点,我第一件事就是要买明信片,找个角落,背着人偷偷写好,再做贼一样把明信片塞进邮筒。
开始他们还没发现,但次数多了,便被晓迪和孙逸抓了个现行。
妈妈和孙叔叔心知肚明,除了笑并不戳破,孙逸哥最多暧昧地拍拍我的头感叹声:“妹妹大了,哥哥很欣慰呀。”
只有晓迪这个坏东西,不依不饶地跟着我,从偷看到明抢,跟我斗智斗勇,最终被看不过去的孙逸哥一巴掌拍飞。
日子过得真快乐,每天都充实得不得了,当然我没有忘记最重要的两件事:想高嵩,学习。
在英语环境下学英语真是件事半功倍的事情,每天坚持看半个小时新闻节目,背半小时单词,随便抓个路人哇啦哇啦一通胡说,反正只要时态,单词对了,再配合动作基本上能猜个大概。
个人感觉听力口语有了显著的进步。
这个暑假真是过得太划算了。
我妈对我在度假期间还要学习的做法很不赞同,认为我不该给自己这么大的压力。
晓迪干脆直接骂我书呆子,出来玩还背本单词书,简直是脑袋被驴踢了,他说:“哎呀,妍妍你这样下去真的会嫁不出去,越看你越像我著作中提到的灭绝师太。”
我冷笑:“要是男的都跟你一样,五科总成绩二百五,我倒宁愿出家做尼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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