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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悲惨的地主家少爷
云昭看过账本了。
云氏是一个很殷实的地主之家。
还确定了一个事实,一万两银子的债务对云氏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却绝对不会庞大到需要将母亲嫁妆都搭进去的程度。
云氏除过有地之外,在长安还有四家粮店,云氏每年的产出,除过口粮,基本上都被卖掉了。
母亲的嫁妆还包括一家绸缎庄,没看见云氏养蚕,可是,绸缎庄的生意从账本上看似乎很好的样子。
如此说来,云氏绝对算的上是关中的富裕之家,既然如此,云昭就很想知道,自己为什么每天吃粗粮的时候要比吃细粮的时候多?
云家有粮店啊……还是四间!
!
!
为什么自己最好的衣衫只有夏布,也就是该死的麻布,最多是质量好一些的麻布?
云家有绸缎庄啊……粮食呢?绸缎呢?钱呢?
没看到有庞大的支出啊!
晚饭依旧是面条……上面盖了一片薄薄的盐煎肉……
母亲吃的面条上没有盖肉片子,只有素素的几样野菜。
福伯吃的是小米饭,上面覆盖了厚厚一层绿色的野菜。
不论是母亲,还是福伯似乎对目前的状况都很满意,只有云昭不满意。
他早就想过真正地主家大少爷的日子了。
“娘啊,我想吃猪骨头。”
“不年不节的吃什么猪骨头。”
云娘低头吃着面条,对儿子过份的要求一口回绝。
云昭很想把面前的黑面条推开,一想到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晚上挨饿,也就低头吃了起来。
“你最近身体康健,学问也有了长进,该带你去见见你外公,顺便去终南山把金仙观许的愿给还了。”
云昭看了母亲一眼,表示知道了。
“以后不许翻白眼!”
云昭连忙答应道:“知道了。”
大明朝的夜晚是极其无聊的,天黑下来人们一般就要睡觉了。
而云昭则有抄写不完的《百家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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