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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丽筠在选着自己的衣服。
“要以身相许也是你吧,你看康少为你写的歌曲都那么多了,连今年的生日礼物都补送在那里了,这样的年少多金的才子,我就不信你会不动心。”
“清霞,说不动心是假的,但是你知道我们的身份能入得了他们叶家的豪门吗?真的要你我放弃事业,不再东奔西跑,我们又能如何,我才从郭家走出来,我是看淡了,我会将康少当成我的知己和朋友,一个可以依靠终身的朋友,一个随时可以让我赴汤蹈火的朋友。”
邓丽筠放下手中的衣服,淡然地说道。
“哎!
只能以后慢慢还了。”
邓丽筠歌迷会是在一个学校的礼堂中举行的,没有记者没有摄像,这是邓丽筠要求的,也是为了叶承康说的不想出风头,而且邓丽筠自己的新歌都还没有去录制,只允许带录音的设备。
六点不到邓丽筠便到了礼堂中,歌迷会的会长张艳玲上午就开始忙碌着,本来还准备将这场歌迷会以摄像的方式留下来,邓丽筠打电话来告诉她,一是今天晚上会唱一首新歌,另外请了三位嘉宾来,其中一位还是为她写歌的才子,她已经答应了这位才子不让他出现在公众之前。
张艳玲一下就想到了为邓丽筠写下《我只在乎你》的康少,因为只有这位才子从来没有出现在公众眼前,包括在《明报》中连载的《英雄志》都只写着康少,不论记者如何询问《明报》的人都无法知道这位康少的消息,因为每次都是副主编亲自去拿稿回来,神秘异常。
张艳玲让下面的工作人员分批通知歌迷,不要带照相机和摄像机,只准带录音的设备,当歌迷听说今天晚上会有新歌听都欢呼着,这代表着邓丽筠将他们放在心上,还没有录制的歌曲都肯唱给他们听,这是很少的,这是一种信任。
同时许多歌迷听说为邓丽筠写歌的康少也会来时更是激动,因为他们也是《英雄志》的拥趸,在这个年代作家是一个很神圣光荣的职业,而且康少几乎从来没有什么消息传出来,连想追个星都找不到这颗隐星,可想而知是多么令人高兴的事情。
七点不到歌迷几乎都到齐了,叶承康穿着最简约,就是一身白色的休闲西装,而且西装还在手里面,就是纯白色的一件衬衫,白色的衬衫口袋中放了一枝红色的玫瑰,那一瞬间就让人觉得只有他才是那个场景中最亮的人,也似乎只有他才能体现出白色西装那种无瑕,真正是典型的白马王子形象。
另一只手牵着同样穿着一件白色连衣裙的徐家宜,那小鸟依人的形象一下子让林清霞觉得理所当然,因为只有徐家宜这样淡雅的女人才能真正站在叶承康的背后,不在乎他有多优秀,只要依靠在他强劲的臂弯中。
“康少,你好坏呀,这样清纯的小妹妹都只藏起来,不让我们认识呀。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邓丽筠,这位是林清霞,这位是梅燕芳。”
邓丽筠笑着拉过徐家宜,徐家宜脸红红的,眼睛看着叶承康,在他那里得到鼓励才小声说着:“我知道邓小姐和林小姐,我喜欢听邓小姐的歌,我喜欢看林小姐的电影,这位梅小姐阿康跟我说过,说你唱的歌很好听,以后也会是大歌星。”
“康少,我们是老虎吗?都不跟我们介绍一下。”
林清霞看着我见尤怜的徐家宜道。
“这位是我的女朋友徐家宜,她还在香港大学中文系读书呢,你们别把她带坏了,我可是磨了好久才让她陪我出来的,九点前还要送她回家,不然我怕会被她家里人追杀的。”
“哪有这么夸张呀。”
徐家宜脸更红了,似乎都快滴出血来了。
“哎,康少,你要的面具我帮你弄好了,看看怎么样。”
刘培基昨天与梅燕芳说好一起来听演唱会,而且昨天晚上吃饭的时候叶承康说要戴面具,他就把这件事情揽了过来了。
这是一个金属的面具,一半银灰色,一半黑色,黑色那边没有任何装饰,银灰色的这边有几个云纹,简单明了。
叶承康拿在手里轻声吟着:“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穿西装的不一定是绅士,我是黑夜里的一位爵士,愿意做守护你的那位骑士,即使黑夜没有尽头,我也一直伴你左右。”
徐家宜听着眼泪不由自主地就流了下来,不顾在场的人,直接就抱住叶承康,这是她最主动的一次。
有时候爱人一句不经意的话语最让人感动。
刘培基是震憾,他当初只是想着黑夜与白天,叶承康不想出名,只是想着在白天的时候能自在地走在人群中,他就想到这样一个面具,但是听着叶承康的浅吟,他真的觉得了解这位康少太少了。
另外三个女人也好不到哪里去,心里却在嘀咕,“你要不要这么妖孽呀,一个面具都能说出那么感人的话语,让人心酸得无以复加了。”
“我要做你们每一位的骑士,无关男女之情,只是单纯的守护,以后有什么事情搞不定的,只管找我。”
叶承康却像个没事人一样笑嘻嘻的说道。
“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了。”
林清霞转过身去擦掉自己眼角已经溢出来的泪水,心里却是羡慕徐家宜,情之一字虽然害人不浅,却也让人甘之若饴。
“被你害死了,我还要临时去补补妆,我先上场了,你们可以去第一排坐着等。
这位是我的歌迷会会长张艳玲女士,艳玲麻烦你帮我安排他们一下了。”
邓丽筠幽怨地看了一眼叶承康道,并招手将张艳玲介绍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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