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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出国留学之事,后来因为与栾喻笙相识而断念了。
印央自知不是读书的料,所谓的留学,不外乎拿着栾哲佑的钱去国外挥霍罢了,最后靠“钞能力”
混一张毕业证。
她贪财,她渴望过好日子,但也没那么心安理得地散栾哲佑的财,毕竟,他们是合作关系。
最重要的是,她萌生出了新的想法——
印央发现,栾喻笙是个聪明的笨蛋。
还是个理性的犟种。
他会为了和她终成眷属而抗下所有的反对,她镀金与否,她有没有真才实学,不重要。
出国反倒浪费这天赐良机,她不如在国内,制造欲罢不能的诱饵喂给他,让他沦陷于名为她的彼岸。
同样能得到锦衣玉食的生活,比起各取所需的合作,栾喻笙,还附带独一份的、对她至纯至净的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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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印央和那名男队员起冲突的那天,事情传到了栾喻笙的耳朵,他晚餐约她在玻璃塔吃大餐,借星空美景,扫去她的不悦。
酒过三巡,情欲浓烈,两人开了房,初学者们,凭生物本能交付了彼此的第一次。
他家教森严,却为她破了戒规。
而她,在床铺震颤时迸发出的兴奋不来自于身上的男人本身,而自于某种将扬眉吐气的爽感。
说不上是借此宣泄,释放了心里面的不快和愤怒,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还是栾喻笙有责任、有担当,他会对她负责,日后做她明面上的靠山,即便有栾哲佑罩着,那男队员也不能再对她耀武扬威……
言而总之,第一次欢愉,她不基于爱。
印央从来没跟栾喻笙讲过,他心目中难忘的第一次,那时,她甚至都不够爱他。
事后,待思潮褪去,印央慌张地把脚藏进了被子,她的一双脚布满老茧,刚才只顾着亢奋给忘记了,她这脚的肤感估计和砂纸有的一拼……
半晦半亮的氛围灯柔和了栾喻笙锐利的轮廓,他没说话,牵出她的脚,温厚手掌视如珍宝似的抚摸她脚上的茧子,她收脚,他却握得更紧。
“明天有空吗?”
他问。
“干嘛?”
她有些不自然地嗫喏,不看自己的脚。
“我有美容院的卡。”
他将她的脚捂得热乎,“我对这些不感兴趣,你去看看吧。
以后,如果需要我出面,随时联系我,公司离训练场不远,我很快就到。”
“你……不介意?”
印央不解。
“职业病而已,不介意。”
印央挑眉沉默片时,好奇发问:“男人不都喜欢内外都柔柔软软的女人?还有人说,脚、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而我的手和脚都很粗糙。”
“各花入各眼,凡事都不绝对。”
栾喻笙指骨分明的大手插入发根往后拢,乱发规整,抬手间,他牵动肌肉,显得手臂愈发修长遒劲,“再说,入了眼,就觉得怎样都可爱了。”
印央噗嗤一笑,侧倒在床上。
海藻般的长发散落脸前,眼尾上挑的眼,如美人掀珠帘般娇柔望来,她全身通白,朱唇皓齿一字一顿,款款深情道:“阿笙,我好好好爱你。”
三分真的话她说得炉火纯青。
逼真得,让栾喻笙深信不疑。
这些片段像针将印央从回忆中扎醒,她眼皮震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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