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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彩你想带什么吃的?没关系的,不管是什么你都说好了,我力气大,不嫌重!”
孟从拍着自己的胸脯,一脸激动地看着身边的冯彩。
女子正两眼含雾地看着他,发如锦缎,肤如凝脂。
事实上,单从五官而言,冯彩长的并不如何出色,虽说也是眉目清秀,但却不过是小家碧玉的秀色,完全达不到令人惊艳的程度。
只是冯彩胜在那一头“青丝为笼系,枝为笼钩”
的秀发,胜在那一身“冰肌玉肤,滑腻似酥”
的近乎吹弹可破的肌肤,再加上那玲珑有致、纤腰丰臀的身材,那含羞带怯的朝你盈盈看来的眼神,正直血气方刚的孟从简直被勾的不知今夕是何夕了。
不止是孟从,周围的其他人也是如此。
在丧尸的围攻下,总是身强体壮的青年男子比较容易生存下来;而在那样的情况下,父母更是大多数都会选择把生的机会留给自己的孩子,于是昨晚在被丧尸围攻下活下来的几乎都是一些正直血气方刚的青年男子。
这种年龄的男人,要不是从小就自身条件极其优越、见过无数美人对自己投欢送抱或者爱好异于常人的话,面对像是冯彩这样的尤物,是根本不可能冷的下心来的。
冯彩此人,也许论容貌确实不是最顶尖的,但自古祸水重于“媚”
而不是“美”
,而冯彩更是把那种媚意揉进了骨子里。
于是一时间除了一个三四十岁的男子,那个“最强异能小分队”
里的人都对她情难自抑、呵护备至。
哪怕是那个唯一不围着她转的男人,也在外围时不时的偷看她一下。
对其他人的献殷勤的举动与其说是鄙视,倒不如说是瞥视。
“彩彩你别听他的,他不过是个速度异能者,论力气怎么比得上我!
我可是力量异能!
你说你要什么,哪怕是冰箱彩电,我也一定给你扛回去!”
另一边一个看起来肌肉结实的青年很轻蔑地瞥了孟从一眼,一边说着一边还不忘对着冯彩秀了一下自己手臂上的拱起的二头肌。
直把冯彩羞的两颊通红,不住的朝孟从身后躲去,那娇颜含羞的模样,直让周围的这一帮人都看直了眼。
一直站在一旁的那个中年男子却是哼了一声,仿佛不屑于和这些还年轻的没有多少能力的青年计较,觉得如果是自己出马,一定是手到擒来,哪来这么多事?
楚墨喝了口水,敛下眼眸,不再看向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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